南华财预【2022】001号
关于防止非法代开发票流入我校
的财务风险预警
校属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近期学校接到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的协查通知,线索显示我校个别教职工2018 年在“旺晶盈广告文化传媒传播(深圳)有限公司”开具内容为“*印刷品*版面费”的发票。据查该单位无任何商品交易行为、无经营特许权等实质性经济业务行为,该经济业务属于非法代开发票。为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我单位决定将“旺晶盈广告文化传媒传播(深圳)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不接受该公司的任何票据。如已有在该单位开具的票据不得在财务处办理报销、冲抵往来款等支出业务。
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和防范财务风险,建议:
① 经办人需从正规渠道获取发票(如税务局代开等);
②经办人不得虚开发票列支;
③经办人在网络购物平台采购时,尽可能选取自营渠道
购买物资(如京东自营、苏宁易购自营等) ;
④在线上非自营店铺或线下小型店铺采购时,需核实合
同、收款单位与发票信息保持一致。
由此,郑重提示: 经办人及经费负责人需对所报销票据及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另外,财务处的所有支出核算岗位均已配备发票扫码枪,可以实时查验发票真伪,对于明知是非法发票仍来报销的经办人,财务处将依法依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税务稽查部门。
财务处(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