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节流 科学理财 花钱问效 创新服务
财务通知
关于自驾车出差报账的温馨提示
校属各学院、部门:
学校原则上不支持自驾车出差;
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等特殊原因必须自驾车前往的,应事前填写《南华大学租车/自驾车审批单》,经单位(项目)负责人严格审批;
自驾车出差进行公务活动的,在以实际公里数2元/公里的标准内凭票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加油费,加油卡充值属预付款,不能作为报销凭据;
住宿费等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请使用公务卡结算,过路、过桥费可使用现金结算。
南华大学财务处
2021年7月12日
综合办公室:8281270 筹资与国库管理办:8282722/8281777
计划管理办:8578018 科研财务管理办:8281322/8578161
监督管理办:8281909 收入与薪酬管理办:8281908/8281604
支出核算办:8281322/8578029 招投标管理办:8281905/828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