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执行力细致部署
学校成功获得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款
为继续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国家税务总局在2020年3月份发布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办法中明确规定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可以全额退还增值税。
财务处获悉这一利好政策,立即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一方面积极与衡阳市税务局沟通,另一方面迅速成立了以处长胡海波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梳理工作重点,细致部署步骤。小组全体成员利用大量的休息时间核查、复印、整理学校购买国产设备的发票、合同、资产入库单等相关退税申报资料。6月中旬完成退税资料的首次申报工作,7月份配合税务局完成资料的初审工作,8月份配合税务局完成国产设备现场校验及资料终审申报备案工作,9月份成功收到退还增值税税款183万元。
据悉,我校退还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税款的工作进展居省属高校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