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2号)及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精神,请各部门做好2017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预算编制应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部分和配套资金,即中央:学校自筹 =7:3;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安排应以10万元为基数。各项目根据中央资金控制数,核定项目资金总数。单个项目中央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的控制标准。
2、此项申报主要填列项目方向、建设数量和绩效目标等基础数据,待财政厅明确落实到具体项目后,详细编报要求另行通知,请各项目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从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含校地合作平台)、公共服务体系(含数字图书馆)、人才队伍以及一流学科建设等6大类中,选择不超过3大类进行申报,明确建设任务和项目数量(年度建设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
4、按照附表3、附表4填列2017年当年计划及2017-2019年规划的相关材料。
5、每个项目从预算编制依据、建设目标及主要建设内容、绩效目标方面拟简单的编制说明。
6、各项目材料请于3月9日下班前务必报送至财务处计划统计科。联系人: 钟华 8282783 15073487178
时间紧急,请大家积极配合抓紧申报。申报过程中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
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