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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31日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
附件: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31日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31日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单位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企业和有销售业务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12日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单位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企业和有对外长期投资业务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对外短期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可参照执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单位对外投资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12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财会[20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后勤部,各中央直管企业: 为了促进各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12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财会[20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后勤部,各中央直管企业: 为了促进各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12日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单位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已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与付款业务,还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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