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
根据《国务院关于、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31日

事业单位财务通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31日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31日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
附件: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31日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31日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单位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企业和有销售业务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12日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单位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企业和有对外长期投资业务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对外短期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可参照执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单位对外投资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12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财会[20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后勤部,各中央直管企业: 为了促进各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12日

共有 304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38 页   当前第 36 页

温馨服务/Contact us

综合办公室:8281270                                   筹资与国库管理办:8282722/8281777

计划管理办:8578018                                   科研财务管理办:8281322/8578161

监督管理办:8281909                                   收入与薪酬管理办:8281908/8281604

支出核算办:8281322/8578029                    招投标管理办:8281905/828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