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税年度汇算已经开始,赶紧登陆“个人所得税APP”开启您的汇算之旅吧
办理时间
3 月 1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个人可以随时办理。
办理方式
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或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手机APP操作指南来了!》
操作流程视频详见《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手机APP操作指南来啦!转给身边小伙伴》
请点击打开“标准申报”→“收入(元)”→“工资薪金”→“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红色提示,可按“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和“单独计税”两种方式分别进行试算,选择税金最少方式进行确认。 如有多笔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需选择“单独计税”对每笔进行试算,选择税金最少的该笔进行确认。
“申诉”键不能办理退税、收入数据查询等,如遇困难或疑问请第一时间与该笔收入发放单位进行沟通咨询(中南大学发放收入如有疑问可及时联系我们进行核实处理)。
纳税人与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2023年度新入职及退休人员需及时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以前年度未及时办理的,可通过选择相应年度自行补申报。
系统已自动归集个人收入纳税数据(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可点击对应项目进入详情界面核对。如确有数据不实或有误,请联系发放单位进行处理。
如“标准申报”界面提示“可享受免申报”,只需点“享受免申报”键即可。
年度汇算按“依法补税,退税自愿”原则,如有“补税”情形,纳税人应依法于 6 月 30 日前完成补税工作。逾期未依法补税的,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
申报完成后发现有误,可自行进行“更正”或者“作废”处理,核对无误后重新申报。具体操作:通过“查询”→“申报查询(更正 /作废申报)”→“申报详情”查看已申报情况。如已申请退税,则需进入“已完成”栏选择“撤销”,选择需要更正年度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