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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三起电子普通发票虚开违法典型案例
2022-04-08 15:03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三起电子普通发票

虚开违法典型案例

为维护经济税收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电子普通发票虚开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各地税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重点专项打击,近期接连破获多起电子普通发票虚开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一、济南警税成功破获“5・08”“7・21”电子普票虚开案。2020年7月,济南警税联合专案组在已破获虚开发票案件基础上,继续深挖扩线,立案代号为“5・08”“7・21”虚开发票案。济南警税双方协同配合,迅速出击,2020年8、9月先后开展三次收网行动,成功破获案件,捣毁暴力虚开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电脑、打印机、手机等作案工具。初步查明犯罪团伙采取大量注册空壳公司的手段,向全国31个省(区、市)800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3万多份,涉案金额达30亿元,其中虚开电子普票2836份,虚开金额达1.72亿元。

二、广东“打虚14号”打掉1个电子普票虚开犯罪团伙,查获“假企业”64户。2020年11月,广东警税创新运用信息化战法,强化大数据分析运用和部门协同配合,组织开展“打虚14号”专案行动,成功打掉电子普票虚开犯罪团伙1个,抓获涉案人员8名,自首1人,捣毁涉案窝点1个。初步查明,不法分子以办理网贷的名义,诱导急需贷款的人员挂名注册成立“空壳”公司,采取暴力虚开手段,向全国21个省(区、市)643户企业虚开电子普票1482份,虚开金额达1亿元。

三、重庆警税联手破获“11.18”电子普票虚开案。2020年12月,重庆市警税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办运用技术手段开展大数据分析选案,成功打掉盘踞在重庆、西安的电子普票虚开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获作案用电脑、打印机、物联网卡、手机等大量作案工具。经查,该虚开团伙控制空壳企业188户,向全国31个省(区、市)5173户企业或个人虚开增值税发票21338份,涉案金额3.68亿元,其中虚开电子普票7769份,虚开金额达4209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推行电子发票,不仅降低了纳税人的开票负担和财务成本,而且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电子发票推行范围逐步扩大,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电子发票开具方便等特点实施虚开发票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经济秩序,侵害国家税收权益。税务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对损害国家利益的税收违法犯罪个人或团伙,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同时将一如既往地为依法守信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持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温馨提醒:

  1.什么是虚开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情形。

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必须警惕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发票犯罪立案追诉标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上的规定《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处无期徒刑。虚开普通发票也纳入犯罪的范畴。《刑法》修正案(八)将虚开普通发票也纳入到犯罪的范畴。自2001年5月1日起,虚开普通发票达到一定标准的,也属于虚开发票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解释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一: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二: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三: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结:刑法上的虚开分三种状态,第一种是完全的无中生有,第二种是部分无中生有,第三种是相对性的无中生有。总之一句话——虚开指的就是无中生有。

最后,再举个例子帮助大家理解。

A公司向B商店买了一批布料。B商店无法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为了抵扣13%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就找到中间人C买票。C找到D公司,开具了一张税额为6万元的专票,C、D均从A公司获得手续费。

案例分析

A公司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间人C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D公司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者都构成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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